李船江;郑大玮
. 1997, 15(9707): 49-50.
近年来“假种子”案件不断发生,其中不乏非法经营以伪劣种子坑害农民者。新闻媒体予以揭露曝光,执法部门进行经济制裁都是必要的。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种子与工业产品不同,良种是有区域性的,而且只有与良法配套才能增产。因种子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,确有欺骗谋财等人为原因,但也可能是技术性原因,还有可能是自然因素造成。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,良种都具有自身的遗传特性,只有与外界环境如生态、气候、土壤与品种要求的条件相一致时才能获得高产。因此,再好的良种如遇到不利气候条件、自然灾害或栽培技术不当,均会造成减产。不能一出问题就认定是“假种子”。